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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针对农机企业普遍存在的投入严重不足的现状,建议国家加大对农机工业优惠税收政策的力度,支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由于农机工业提供的产品带有更多的公益性,因此,我国长期实行农机工业低利润率的政策,2006年农机产品的销售利润率仅4.27%。企业积累少,加上最近一个时期原材料、能源涨价,给农机工业发展带来了严重困难。目前,国内大型农机企业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资金的投入只占销售收入比重1%左右,与国外2%~5%的水平相差甚远。一些中小企业将面临亏损的困境,谈不上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因而需要国家优惠税收政策的支持,以缓解农机企业生存的压力,鼓励企业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与此同时,建议国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办法,加大监管力度。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等单位赴山东、浙江等四省所进行的调研表明,实行补贴政策,调动了农民购机积极性,拉动了农机市场。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行政管理与市场运作不分,本来无权制定农机补贴目录的有些市县也在制定目录,并参与商务活动,谋取经济利益;有的农机检测机构对补贴产品目录的资质认证不严,对贴牌或仅出样机者也发给推广许可证;农机鉴定多部门,互不认可,造成多收费;农机补贴资金拨付周期长,给农机供货单位增加了资金周转的困难等。为此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办法,确保补贴实惠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是装备工业要把服务“三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对装备的需求。既要考虑农业作业机械化的需求,又要考虑农业基础建设对装备的需求,还要考虑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农民提高生活水平对装备的需求,全方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农机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扶植建设农机专业户和农机服务合作组织,推进农机作业跨地区社会化服务。建立农技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机人员和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经营服务能力。
四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增添农业生产经营活力。坚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此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租赁、转包等多种形式促进
地流转,扩大家庭经营规模;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形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适应农业机械化的要求。
(源自:中国工业报 作者:本文执笔 秦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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