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供求信息产品库公司库行业资讯网页展会百科论坛
 
业界动态分析预测技术动态价格行情企业新闻贸易信息国际动态人物专访政策动态展会资讯
您当前位置: 中华机械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 橡塑机械 > 正文

加工贸易又有新动向 塑料等行业影响最大

(Nov 01 2007 01:08PM )
近日,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在听取地方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国务院同意,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使用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交纳保证金。这一消息,对地处东部沿海的加工贸易企业无疑是一大利好。但海关总署同时提醒,尽管如此,国家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没有变,企业仍应立足长远,调整经营战略。

近年来,国家宏观政策对加工贸易的调整动作频频。而这次微调是针对最近的一次调整作出的。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07年第44号公告,明确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公告规定东部地区企业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据开发区海关分析,44号公告出台后,对开发区影响最大的是纺织、钢铁、塑料等三个行业的企业。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些潜在影响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归根结底,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要按照政策调整的导向,优化自身的商品结构,调整生产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型升级,抓住机遇,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和自主品牌发展,在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

(源自:中华机械网)
评论 】 【字体:  】【 打印 】【 关闭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华机械网证实,仅供您参考。)




相关链接
无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欢迎合作  诚聘英才  订购广告  网站建设   机械通会员  《中华机械》杂志

中华机械网版权所有 2001-2007(C) 网络实名:中华机械 建议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