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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设专项基金出台条例推动建筑节能
(Aug 30 2007 04:37PM )
从2008年1月1日起,安徽省为推动建筑“节能”,将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使用节能材料的单位,将按规定返还其缴纳的专项基金,不使用者将失去缴纳的基金。
目前全省粘土砖生产企业有3000多家,每年仅生产就耗费能源约150万吨标准煤,排放废气60多吨。为改变这种状况,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08年起施行。今后安徽省将设专项基金推动建筑“节能”,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时,将查验专项基金缴纳凭证,对不缴纳的将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将追收一定的滞纳金。
(源自: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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