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求信息
|
产品库
|
公司库
|
行业资讯
|
网页
|
展会
|
百科
|
学堂
|
论坛
业界动态
|
分析预测
|
技术动态
|
价格行情
|
企业新闻
|
贸易信息
|
国际动态
|
人物专访
|
政策动态
|
展会资讯
全文搜索
新闻标题
您当前位置:
中华机械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省市新闻
>
山西
> 正文
山西集中供热禁止用原煤散烧的低效锅炉
(Jun 27 2007 07:19AM )
山西省政府要求各地在全面分析城市燃煤设施污染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城市供热、供气专业规划,确保在今年9月底落实。另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内必须全部煤改气,城市热力管网和供气管网不到位的区域,不得使用原煤散烧的低效锅炉,采用清洁燃料和洁净能源,而且全部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或改用型煤等其他洁净能源。
在集中供热、供气范围规划内,一律不得审批新建燃煤锅炉。新建住宅小区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必须纳入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否则建设部门不予审批。我省已将拆除燃煤土小供热锅炉改集中供热,燃煤炉灶改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项目,列入了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市场。城市集中供热、供气热源厂、气源厂及相应管网的建设项目审批也将简化。
(源自:中华机械网)
【
评论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华机械网证实,仅供您参考。)
相关链接
无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欢迎合作
诚聘英才
订购广告
网站建设
机械通会员
《中华机械》杂志
中华机械网版权所有 2001-2006(C) 网络实名:
中华机械
建议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