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能源、资源类产品、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促进贸易平衡,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6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现将有关调整情况及对四川省的影响简析如下:
一、“一加一降”“一抑一促”旨在促进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次调整共涉及进出口商品351项,其中进口商品209项,出口商品142项,充分体现了国家实现外贸进出口更好、更协调发展的宗旨。
(一)煤炭、关键零部件及部分生活用品降低进口关税。
此次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政策,将对209项资源性产品、零部件类及部分涉及百姓生活的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煤炭、燃油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降为0%—3%;排液泵、密封件、轴承及阀门等零件、空调和冰箱用压缩机及其零件、工程机械零件、照相机零件、电视机零件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暂定税率降为2%—6%。婴儿食品、厨房炊具、餐具、食品加工机、建筑材料、装饰用陶瓷、家用电器等生活用品,进口暂定税率为6%—17%。此举有利于降低贸易顺差,优化进出口结构,减少贸易摩擦,促进国内消费。
(二)“两高一资”产品加征出口关税。
此次调整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涉及83个税号的钢材产品,14个税则号的铁合金相关品种。除钢铁产品外,还对天然石墨、稀土金属、精炼铅、氧化镝、氧化铽及部分有色金属废碎料等产品开征10%的出口关税;对偏钨酸铵、氧化钼、钼酸铵、钼酸钠、菱镁矿、烧镁等产品开征5%至15%的出口关税。将镍、铬、钨、锰、钼和稀土金属等金属原矿的出口关税由目前的10%提高至15%;将煤焦油、部分铁合金、未锻轧锌、萤石、非针叶木木片的出口关税由目前的5%至10%提高至10%至15%。此举进一步表明了我国政府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的坚决态度。
二、我省“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面临“双重压力”
根据此次关税调整目录分析,2006年我省有63项出口商品受到影响,占此次调整目录的45%左右,全年累计出口1.45亿美元,同比增长1.3倍,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今年1-4月有48项商品受到影响,占调整目录的比重已降到33%,累计出口0.49亿美元,同比增长1.5倍,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涉及的主要商品有钢材、钢铁、硅铁、偏钨氨酸、钼氧化物等;涉及的主要市州有攀枝花、成都、自贡、德阳、凉山、雅安、阿坝。涉及的主要企业有攀钢国贸攀枝花公司、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广汉泛太平洋金属有限制品公司、自贡硬质合金公司及一些外贸公司。
(源自:四川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