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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宁波海关获悉,宁波某外贸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滚珠轴承,共10000套,价值1700美元,并按规定提供了商会预核签章。海关在审价时发现货物实际申报单价仅0.17美元,比商会预审价0.23美元低35个百分点。按照出口价格不低于审价价格的海关审价原则,该批货物最终被退关。
为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优化我国出口产品结构,我国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一般贸易项下的柠檬酸等36种商品实施出口预核签章管理。为此,宁波海关提醒出口企业,在出口实施预核签章管理的商品时,要确保出口价不低于预审价。
(源自:慧聪网机械工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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