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发展的早期需要政府的介入和扶持。电子商务融合了计算机产业、通信产业和信息服务产业等一大批高新技术产业,因而,技术密集高、研发投入大、风险较高。而且,电子商务有效的需求市场尚未成熟。因此,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对于企业来说,从事电子商务肯定会一定的风险,企业难免存在种种顾虑,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与扶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在税收、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减低企业的风险,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美国早在1998年就出台电子商务交易免税法案,并投入巨资发展国内的通信和互联网产业,这些举措对于促进电子商务的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主要是营造环境。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竞争、合同履行、保护知识产权和私有权利、防止假冒、增强透明度、增进商业贸易、促进争端的解决等。但是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应尽可能将政府的参与或干预最小化。
(三)统一的标准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电子商务的本质是互联、互通、互操作,而这是奠定在电子商务平台具有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的。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连互联、互通都很难做到,互操作也就无从谈起了。
(四)加快传统企业信息化进程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2000年网络泡沫破灭后,人们更深地体会到:企业,尤其是传统企业才是电子商务的主体。因而,在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必须要有大量的传统企业的加盟,才能推动电子商务走向下一个高潮。如果说电子商务的第一个高潮是众多网络公司“兴风作浪”的结果,那么,电子商务的第二个高潮必将是大量传统企业“推波助澜”的结局。
企业信息化是B2B电子商务的基础。但事实上,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速度十分缓慢,许多企业对电子商务准备不足,即使是美国的传统企业这一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提高传统企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加快其信息化进程,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国际合作。因特网全球性开放的特点,使得建立网上国际贸易自由区的理想成为可能,而如果人为地对因特网采取完全不同和多重管理措施,只会阻碍自由贸易和全球商业发展。为此,必须打破地区、国家和国际之间的界限,建立一套国际统一的贸易规范与法律框架。包括对电子合同的认可、接受电子签名以及其他类似授权程序的规则、制定争端解决机制、制定权责明确的根本原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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